曹杏秀、深圳市美味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勞動爭議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粵0305執1765號
判決日期:2021-03-30
法院: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曹杏秀與被執行人深圳市美味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勞動爭議執行一案,深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深勞人仲案[2020]12499號仲裁裁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由于被執行人沒有履行該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請求強制被執行人:向申請執行人支付款項共計人民幣7745.87元。本院于2021年01月25日依法受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在執行過程中,本院依法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了查證,經向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信息中心、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中國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等單位調查,依法查詢劃扣被執行人深圳市美味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名下賬戶存款7795.87元。申請執行人已辦理領款手續并申請結案,本院依法予以準許
判決結果
(2021)粵0305執1765號案件執行完畢,予以結案。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員楊睿
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
書記員李琳琳
判決日期
2021-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