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政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昆山盛華混凝土有限公司財產保全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蘇0583執保814號
判決日期:2021-03-29
法院:江蘇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政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審理過程中,申請人昆山盛華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查封被申請人常州市市政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價值778089元的財產。申請人昆山盛華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保險公司保單作為訴訟保全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查封被申請人常州市市政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財產及到期債權,財產或債權有從權利的,查封、凍結及于從權利。查封、凍結的限額778089元,以查封物品清單或協助執行通知為準。
本裁定書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李霆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柳心寬
書記員董超
判決日期
2021-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