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溪市西山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與浙江華西建材有限公司、國網浙江蘭溪市供電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浙0781民初445號
判決日期:2021-03-02
法院:蘭溪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暫無數據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蘭溪市西山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告浙江華西建材有限公司、國網浙江蘭溪市供電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中,查明國網浙江蘭溪市供電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7日注銷
判決結果
駁回原告蘭溪市西山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492元(減半收取),退回原告蘭溪市西山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
合議庭
審判員吳卸良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代書記員章亞麗
判決日期
2021-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