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設監理有限公司與冠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冠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財產保全一案結案通知書
案號:(2021)黔0522執保72號
判決日期:2021-03-01
法院:貴州省黔西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山西省建設監理有限公司訴被告冠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冠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工程監理費合同糾紛一案中,依據(2021)黔0522民初245號之一民事裁定書,已對被告名下財產予以保全。現將該執保案件辦理情況通知如下:
對通過本院查控系統查詢到被申請人冠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冠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名下的財產在600553元范圍內予以保全。已足額保全。
本案現已保全完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上述保全措施的期限為自凍結之日起一年。期滿后需繼續凍結的,申請人應在期限屆滿前七日內向本院提出書面申請,未向本院申請的,期限屆滿則保全措施的效力消滅,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申請人承擔。
特此通知!
合議庭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
判決日期
202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