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方交通建設有限公司與元成環境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浙0781民初5448號
判決日期:2021-03-01
法院:蘭溪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浙江正方交通建設有限公司與被告元成環境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10日立案。本院審理過程中,原告浙江正方交通建設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6日以其已與被告元成環境股份有限公司達成和解為由向本院提交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浙江正方交通建設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本案受理費11876元(已減半收取),保全費5000元,合計16876元,由原告浙江正方交通建設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張文韜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
書記員陳婕
判決日期
202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