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英杰、安徽贏祥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紅欣園林藝術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浙03財保44號
判決日期:2021-03-26
法院: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袁英杰、安徽贏祥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浙江紅欣園林藝術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一案,溫州仲裁委員會業已立案受理,并以溫仲保字(2020)第405-1號函向本院提交了袁英杰、安徽贏祥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財產保全申請,要求對被申請人浙江紅欣園林藝術有限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溫州中山支行開設的銀行賬戶予以保全,保全價值以9100000元為限。申請人安徽贏祥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預交保全申請費5000元,并向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購買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由該保險公司出具保函為本次財產保全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浙江紅欣園林藝術有限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溫州中山支行開設的銀行賬戶(賬號:3300××××2745),保全價值以9100000元為限。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吳道廣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書記員詹旭初
判決日期
202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