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虎翼與劉文寶、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分公司呼倫貝爾市呼倫支公司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內07民終1542號
判決日期:2021-03-24
法院: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陳虎翼因與被上訴人劉文寶、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分公司呼倫貝爾市呼倫支公司、徐海波、阿榮旗章塔爾運輸勞務服務有限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不服內蒙古自治區阿榮旗人民法院(2018)內0721民初1314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出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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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撤銷內蒙古自治區阿榮旗人民法院(2018)內0721民初1314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回內蒙古自治區阿榮旗人民法院重審。
上訴人陳虎翼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4375元予以退回
合議庭
審判長張赫男
審判員李美榮
審判員山丹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洪澴宇
書記員希吉日
判決日期
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