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奧龍園林工程有限公司與山東景天園林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魯0112財保144號
判決日期:2021-03-19
法院: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山東奧龍園林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在460萬元范圍內保全被申請人的財產。擔保人亞太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濟南中心支公司在460萬元范圍內向本院提供了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山東景天園林工程有限公司的到期債權460萬元,凍結期限三年。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山東奧龍園林工程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李峻嶺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書記員欒紹卓
判決日期
2021-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