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玉星與河南澤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通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豫1627民初3751號
判決日期:2021-03-10
法院:河南省太康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郭玉星訴被告起訴程子峰、高海波、河南澤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通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案中,現原告郭玉星申請撤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郭玉星撤訴。
案件受理費2043元,由原告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劉斯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書記員陳海港
判決日期
202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