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三河)工程塑料有限公司、遼寧金興汽車內飾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冀1082民初7435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1-03-10
法院:三河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現代(三河)工程塑料有限公司與被告遼寧金興汽車內飾有限公司、遼寧金興汽車內飾有限公司景德鎮分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現代(三河)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遼寧金興汽車內飾有限公司、遼寧金興汽車內飾有限公司景德鎮分公司名下的銀行存款人民幣150000元。申請人現代(三河)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銀行存款人民幣150000元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申請人現代(三河)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名下的銀行存款人民幣150000元,期限為12個月。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石少林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
書記員唐國梁
判決日期
202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