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藍翔建材有限公司、南充市三佳建筑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其他裁定書
案號:(2020)川130財保166號
判決日期:2021-03-09
法院:南充市高坪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申請人南充藍翔建材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南充市三佳建筑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于2019年3月15日依法對被申請人南充市三佳建筑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25萬元進行了保全措施。因被申請人南充市三佳建筑有限公司已履行完畢本院作出的(2019)川1303民初665號民事調解書,申請人向本院申請解除對被申請人南充市三佳建筑有限公司的保全措施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解除對被申請人南充市三佳建筑有限公司銀行存款25萬元的凍結。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梁小兵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施宇寧
判決日期
2021-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