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智圣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皖0191財保37號
判決日期:2021-02-25
法院: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安徽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安徽智圣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銀行賬戶存款209230.56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并提供了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保險單》進行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安徽智圣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銀行賬戶存款209230.56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
案件申請費1566元,由申請人安徽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預交。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李銘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蔣虹
判決日期
202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