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樂樂與徐西家、山東泰山一泉飲品科技有限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魯0902民初1095號
判決日期:2021-02-23
法院:山東省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王樂樂與被告徐西家、山東泰山一泉飲品科技有限公司、山東鈺鏹地質資源勘查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6日立案。原告王樂樂于2020年4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王樂樂撤訴。
案件受理費436元,由原告王樂樂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鄭琰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朱麗娜
書記員陳昊昃
判決日期
202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