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市東勝城市建設開發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新大地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追償權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內06執381號
判決日期:2021-02-23
法院: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鄂爾多斯市東勝城市建設開發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執行人內蒙古新大地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恒達公路發展有限公司、孫平追償權糾紛一案,申請執行人鄂爾多斯市東勝城市建設開發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內06民初69號民事調解書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院受理后,依法向被執行人內蒙古新大地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恒達公路發展有限公司、孫平發出執行通知書和財產報告令,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但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本院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經啟動總對總查詢和傳統財產查詢,對被執行人內蒙古新大地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支付寶、財付通、工商登記、車輛登記、不動產登記(房產、土地)、公積金及保險理財等進行了查詢,均未發現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以上情況已回告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人亦無法提供被執行人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申請人申請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綜上,本次執行程序無法繼續進行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長張越鋒
審判員王小軍
審判員張劍光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書記員杜佳樂
判決日期
202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