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東方華脈工程設計有限公司與長白山保護開發區中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同糾紛執行一案執行異議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吉06執異8號
判決日期:2021-02-23
法院:吉林省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在本院執行申請執行人北京東方華脈工程設計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長白山保護開發區中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中,案外人王書春對執行被執行人長白山保護開發區中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位于池西區鹿崗小鎮公寓三號樓02011號、02033號、02043號、02044號、02051號、02052號,第5棟02024號七處房產不服,提出書面異議。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在異議審查期間,案外人王書春以申請執行人北京東方華脈工程設計有限公司自愿解除對異議房屋的查封為由,向本院提出撤回異議申請
判決結果
準許案外人王書春撤回異議申請。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長孫啟鵬
審判員鹿貴金
審判員孫卓
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
法官助理韓旭
(代)書記員王羅文
判決日期
202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