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中晟垚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山東景天園林工程有限公司運輸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魯0211民初13698號
判決日期:2021-02-22
法院: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青島中晟垚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被告山東景天園林工程有限公司運輸合同糾紛一案,原告于2020年7月21日向本院起訴,在訴訟過程中,本院根據原告提供起訴狀上被告的地址、聯系方式無法直接向被告送達應訴材料,原告又提供不出被告新的送達地址和聯系方式,本案需公告送達,但原告未在本院規定的期限內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證明及預交公告費,導致本案無法送達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本案按原告青島中晟垚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訴處理。
已經收取的案件受理費502元(減半收取),退回原告青島中晟垚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議庭
審判員劉偉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吳柯旋
判決日期
2021-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