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辰鑫機械設備有限公司與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浙0604民初7680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1-02-18
法院: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浙江辰鑫機械設備有限公司與被告廣西明道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6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12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浙江辰鑫機械設備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8270元,減半收取計4135元,保全費2843元,合計6978元,由原告浙江辰鑫機械設備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石學敏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任伊麗
書記員俞潔燕
判決日期
2021-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