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沛縣園林服務中心與沛縣雨順家庭農場、蘇州宏盛蘇作園林有限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蘇03民終70號
判決日期:2021-02-08
法院: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沛縣園林服務中心因與被上訴人沛縣雨順家庭農場、蘇州宏盛蘇作園林有限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不服江蘇省沛縣人民法院(2020)蘇0322民初1200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
本院審理過程中,被上訴人沛縣雨順家庭農場于2021年1月22日向本院申請撤回起訴。上訴人沛縣園林服務中心亦于2021年1月22日向本院申請撤回上訴,并同意沛縣雨順家庭農場撤回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撤銷江蘇省沛縣人民法院(2020)蘇0322民初1200號民事判決;
二、準許沛縣雨順家庭農場撤回起訴。
一審案件受理費1050元,減半收取525元,由蘇州宏盛蘇作園林有限公司負擔;二審案件受理費175元,減半收取87.5元,由沛縣園林服務中心負擔。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魏志名
審判員汪佩建
審判員湯孫寧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方耀
書記員王暢
判決日期
2021-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