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克騰旗恒惠工貿有限公司與廣州市公路工程公司、廣州市公路工程公司經錫高速公路(赤峰境內)第二合同段項目部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內0425民初3112號
判決日期:2021-02-05
法院:克什克騰旗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克什克騰旗恒惠工貿有限公司訴被告廣州市公路工程公司、廣州市公路工程公司經錫高速公路(赤峰境內)第二合同段項目部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原告克什克騰旗恒惠工貿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申請撤回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克什克騰旗恒惠工貿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10044元,減半收取5022元,由原告克什克騰旗恒惠工貿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張鑫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書記員沙沫
判決日期
202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