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長松與李小強、王國恒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豫0823民初67號
判決日期:2021-02-02
法院:河南省武陟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吉長松與被告李小強、王國恒、河南金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案中,原告于2021年1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吉長松撤回起訴。
訴訟費775元,減半收取計388元,由原告吉長松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王正超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書記員王波
判決日期
202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