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捷威動力工業有限公司與華鼎國聯四川動力電池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川0113民初3104號
判決日期:2021-01-15
法院:成都市青白江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天津市捷威動力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捷威公司)與被告華鼎國聯四川動力電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鼎公司)合同糾紛一案,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3日受理該案,案號為(2020)津0111民初2661號。華鼎公司提出管轄異議,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其異議;華鼎公司提出上訴,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20)津01民轄終278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案件移送至本院,本院于2020年11月4日立案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本案并入本院(2020)川0113民初846號案件審理
合議庭
審判員馬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書記員梁莎
判決日期
202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