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北京車聯天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計算機軟件開發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9)京73民初1795號
判決日期:2021-01-05
法院: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中科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科軟公司)因與北京車聯天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車聯天下公司)計算機軟件開發合同糾紛一案向本院起訴,本院于2019年12月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于2020年7月21日通過互聯網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中科軟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李華、王小嫚,車聯天下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朱立新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中科軟公司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請求依法判令車聯天下公司立即向中科軟公司支付技術開發費用共計人民幣42060元;2.請求依法判令車聯天下公司立即向中科軟公司支付利息(以42060元為基數,自2019年4月2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計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車聯天下公司實際支付全部技術開發費用之日止的利息,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3.本案訴訟費用由車聯天下公司承擔。
事實與理由:中科軟公司是從事計算機軟件研發、應用、服務的上市公司,與車聯天下公司多次合作、為其提供軟件開發服務。2017年10月份起,中科軟公司開始為車聯天下公司提供威旺管家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技術開發服務。后雙方簽訂《項目技術開發合同》,約定項目服務合同價款為人民幣420600元。2018年1月份,項目完成上線并通過終驗,中科軟公司按照《項目技術開發合同》約定向車聯天下公司交付了源代碼、項目原型和需求文檔,合同義務已履行完畢。車聯天下公司僅在2017年12月26日支付了項目首款210300元,剩余技術開發費用未支付。2019年1月14日,車聯天下公司出具《車聯天下付款計劃》,承諾在2019年4月20日前向中科軟公司支付該項目全部未付款項。但時至今日,車聯天下公司仍未支付剩余技術開發費用,該行為已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并給中科軟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車聯天下公司辯稱,認可應向中科軟公司支付42060元合同款,但中科軟公司未按照合同約定向車聯天下公司提供軟件后續維護服務,無權要求車聯天下公司支付利息。
中科軟公司向本院提交以下證據:
1.《項目技術開發合同》證明雙方簽署關于威旺管家項目開發的合同,車聯天下公司有義務向中科軟公司支付合同款項;
2.2017年9月26日主題為“威旺管家功能列表”郵件;
3.2017年10月17日主題為“北汽威旺項目相關產品需求及設計文檔”郵件;
4.2017年10月23日主題為“回復:北汽威旺用戶端APP相關文檔”郵件;
5.2017年10月23日主題為“轉發:Fwd:Re:關于威旺管家項目外包合同及保密協議審核”郵件;
6.2017年10月25日主題為“威旺2期-項目日報20171024-馬延輝”郵件;
7.2017年10月25日主題為“回復:威旺2期-項目日報20171024-馬延輝”郵件;
8.2017年10月26日主題為“回復:威旺2期-項目日報20171026-馬延輝”郵件;
9.2017年10月27日主題為“北汽威旺企業端APP建設項目產品需求規格說明書v1.3”郵件;
10.2017年10月27日主題為“威旺二期--接口列表”郵件;
11.2017年10月30日主題為“威旺二期進度情況-20171030”郵件;
12.2017年10月31日主題為“威旺管家(二期)管理平臺相關文件”郵件;
13.2017年11月1日主題為“威旺二期資源情況”郵件;
14.2017年11月1日主題為“威旺二期所需資料”郵件;
15.2017年11月2日主題為“威旺二期進度情況-20171031-1101”郵件;
16.2017年11月2日主題為“北汽威旺管家二期”郵件;
17.2017年11月3日主題為“愛車部分相關內容-需提供”郵件;
18.2017年11月3日主題為“回復:愛車部分相關內容-需提供”郵件;
19.2017年11月5日主題為“車聯天下威旺二期開發計劃與進度20171105”郵件;
20.2017年11月6日主題為“北汽威旺管家二期管理平臺相關文檔”郵件;
21.2017年11月7日主題為“威旺管家(二期)管理平臺建設項目產品需求規格說明書v1.2.3”郵件;
22.2017年11月8日主題為“威旺二期開發計劃與進度20171108”郵件
23.2017年11月10日主題為“威旺二期開發計劃與進度20171110”郵件;
24.2017年11月11日主題為“威旺二期開發計劃與進度20171111”郵件;
25.2017年11月13日主題為“威旺二期開發計劃與進度20171111”郵件;
26.2017年11月15日主題為“威旺二期開發計劃與進度20171114”郵件;
27.2017年11月16日主題為“回復:回復:威旺二期開發計劃與進度20171116”郵件;
28.2017年11月17日主題為“威旺二期測試標準”郵件;
29.2017年11月17日主題為“Fwd:Fwd:轉發:威旺三期控制uiue頁面”郵件;
30.2017年11月19日主題為“威旺二期開發計劃與進度20171119”郵件;
31.2017年11月20日主題為“威旺二期開發計劃與進度20171120”郵件;
32.2017年11月21日主題為“北汽威旺管家二期相關文檔”郵件;
33.2017年11月21日主題為“回復:北汽威旺管家二期相關文檔”郵件;
34.2017年11月24日主題為“回復:回復:北汽威旺管家二期相關文檔”郵件;
35.2017年11月24日主題為“威旺管家(二期)管理平臺建設項目產品需求規格說明書v1.2.4”郵件;
36.2017年11月27日主題為“威旺二期開發計劃與進度20171120”郵件;
37.2017年11月30日主題為“轉發:轉發:威旺二期--測試用例”郵件;
38.2017年12月5日主題為“回復:明天溝通問題點”郵件;
39.2017年12月7日主題為“威旺二期工作計劃(各項進度時間周期)”郵件;
40.2017年12月7日主題為“Fw:北汽威旺修改”郵件;
41.2017年12月9日主題為“威旺管家二期修改頁面ui”郵件;
42.2017年12月9日主題為“(缺陷創建)dev-Android版-企業端-登錄:輸入過程,已輸入的賬號顯示白點”郵件;
43.2017年12月29日主題為“威旺二期統計部分修改說明”郵件;
44.2018年1月10日主題為“威旺正式版本修改App名稱”郵件;
45.2018年4月16日主題為“威旺車型故障碼(整理)”郵件;
46.2018年4月16日主題為“轉發:威旺二期+三期需求變動內容描述”郵件;
47.2018年5月8日主題為“開瑞項目、威旺二期、威旺三期周報”郵件;
48.2018年6月5日主題為“Re:Re:Re:各車型故障碼(整理)”郵件;
49.2018年6月20日主題為“回復:轉發:經銷商及服務商經緯度整理”郵件;
50.2018年7月3日主題為“Re:Re:Q7需求問題確認”郵件;
51.2018年7月3日主題為“回復:回復:經銷商及服務商經緯度整理”郵件;
52.2018年7月9日主題為“回復:威望二期上線”郵件;
53.2018年8月9日“威望Q35原型與需求確認后的問題匯總”郵件;
54.2018年10月15日主題為“開瑞&董九&威旺在做功能列表”郵件;
55.2019年1月11日主題為“轉發:2018年車聯項目工作總結”郵件。
上述證據2-55用以證明:(1)車聯天下公司向中科軟公司提出項目開發需求,中科軟公司接受車聯天下公司委托,為車聯天下公司項目投入大量人力,并提供了大量工作;(2)車聯天下公司需求經常變更或新增項目需求,給中科軟公司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3)中科軟公司開發任務需要與第三方(車聯天下公司客戶或客戶指定第三方)進行聯調測試,常發生車聯天下公司與第三方要求調整項目內容情形。
56.2017年12月8日主題為“安卓開發包&iOS蒲公英下載二維碼”郵件;
57.2017年12月20日主題為“威旺二期上線”郵件;
58.2018年1月10日主題為“威旺二期上線后車型同步”郵件;
59.2018年1月11日主題為“威旺正式上線”郵件;
60.2018年1月26日主題為“威旺管家IOS版安裝包更新”郵件;
61.2018年1月29日主題為“安卓威旺管家(智行管家)測試環境1.2.2用戶版,企業版升級”郵件;
62.2018年1月30日主題為“回復:智行管家正式環境發版申請”郵件;
63.2018年2月8日主題為“智行管家上線申請(2月26日)”郵件;
64.2018年2月28日主題為“回復:回復:申請刪除正式環境中,app啟動頁圖片”郵件;
65.2018年5月9日主題為“回復:回復:智行管家正式環境版本更新申請”郵件;
66.2018年5月11日主題為“回復:威旺生產環境執行腳本”郵件;
67.2018年9月3日主題為“威旺生產環境建表語句及初始化數據腳本”郵件;
68.2018年9月4日主題為“威旺二期測試報告”郵件;
69.2018年9月25日主題為“威旺二期”郵件;
70.2018年10月26日主題為“蔚來及威旺二期通過終驗確認郵件”郵件;
71.2018年10月26日主題為“回復:蔚來及威旺二期通過終驗確認郵件”郵件。
上述證據56-71用以證明:(1)中科軟公司向車聯天下公司提供的技術服務成果情況;(2)車聯天下公司確認本項目2018年1月10日上線,并已通過終驗。
72.2018年11月9日主題為“中科軟&車聯2018年項目結項最新進展”郵件;
73.2018年11月22日主題為“關于車聯與中科軟項目驗收及現場服務等事宜款項溝通的會議紀要”郵件;
74.2018年11月23日主題為“答復:關于車聯與中科軟項目驗收及現場服務等事宜款項溝通的會議紀要”郵件;
75.2018年11月27日主題為“車聯付款事項跟蹤表20181123-需確認正文所述項目金額”郵件;
76.2018年11月28日郵件主題為“回復:車聯付款事項跟蹤表20181123-需確認正文所述項目金額”郵件;
77.2018年11月28日郵件主題為“簽字確認文件”郵件;
78.2018年11月29日郵件主題為“車聯付款事項跟蹤表20181129”郵件;
79.2018年11月29日郵件主題為“回復:車聯付款事項跟蹤表20181129”郵件;
80.2018年12月3日主題為“車聯付款事項跟蹤表-中科軟-確認版--附需求明細+報價明細”郵件;
81.2018年12月11日郵件主題為“ScanDatefromFX-8DA797”郵件;
82.2019年2月27日主題為“項目流程跟蹤進度表”郵件;
83.《車聯付款計劃》。
上述證據72-83用來證明:(1)車聯天下公司已確認項目通過終驗;(2)車聯天下公司確認應當向中科軟公司支付剩余技術開發費用,但車聯天下公司至今未支付。
84.發票及付款憑證,證明車聯天下公司僅支付了首款。
85.顯示車聯天下公司官方郵箱后綴的車聯天下公司官網打印頁面;
86.顯示車聯天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姓名的車聯天下公司官網打印頁面;
87.車聯天下公司人員任命文件。
上述證據85-87用來證明:(1)車聯天下公司官網顯示車聯天下公司官方郵箱后綴是@auto-link.com.cn,中科軟公司向車聯天下公司提供了軟件項目開發服務,訴訟主體適格;(2)車聯天下公司項目人員身份情況。
車聯天下公司對中科軟公司提交的證據1-84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均予以認可,對證明目的均不認可;對證據85-87的真實性、合法性認可,對關聯性、證明目的不予認可。
車聯天下公司向本院提交了其2019年1月2日100萬付款憑證及會計電子記錄,證明其2019年1月22日已向中科軟公司支付合同款168240元。中科軟公司認可該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及證明目的。
本院查明事實如下:
2017年,車聯天下公司(甲方)與中科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簽訂了《項目技術開發合同》(簡稱涉案合同),約定由甲方委托乙方開發威望管家系統(項目二期)。
涉案合同第十二條約定了合同付款金額和方式:本合同項下合同含增值稅價格為人民幣420600元,在甲方付款前10日,乙方應向甲方出具等額合法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費用支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50%,即人民幣210300元;此合同下需求開發全部完成并且通過甲方驗收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40%,即人民幣168240元;本合同標的所涉及的業務功能上線運行后3個月后,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10%,即人民幣42060元。
2017年12月26日,車聯天下公司向中科軟公司支付合同款210300元。
2018年9月3日,車聯天下公司就威旺管家項目簽署《項目驗收報告》,該報告載明驗收結果為:已于2018年1月10日完成生產環境上線且于2018年7月15日通過終驗。
2019年1月14日,車聯天下公司出具了《車聯天下付款計劃》,載明:中科軟公司承接車聯天下公司的軟件外包業務(含項目外包以及人員外包),在2018年待付款項中,已開發票的待付款項截止2019年1月14日,有2549150.75元(含稅)未付出,對于未付部分款項,我司承諾按如下付款計劃執行。2019年1月20日前,付款50萬元(替換之前開出的2019年1月20日到期的50萬元延期支票);2019年2月20日前,付款50萬;2019年3月20日前,付款100萬元;2019年4月20日前,完成剩余款項549150.75元的付款。未付款情況表顯示,威旺管家項目第二筆款168240元,尾款42060元,發票均已提交給車聯財務。
2019年1月22日,車聯天下公司向中科軟公司支付涉案合同第二筆合同款168240元。
本院審理過程中,車聯天下公司認可涉其未向中科軟公司支付剩余合同款42060元且該筆合同款已滿足付款條件。
上述事實有涉案合同、付款憑證、項目驗收報告、車聯天下付款計劃及當事人陳述等證據進行佐證
判決結果
一、北京車聯天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向中科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42060元;
二、依法判令車聯天下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向中科軟公司支付利息損失(以42060元為基數,自2019年4月2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計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本判決第一項中42060元實際付清之日止,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
如未按本判決所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則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878.5元,由北京車聯天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負擔(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交納)。
如不服本判決,雙方當事人可在本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合議庭
審判長宋鵬
審判員劉輝
審判員鄭伯存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王曹翼
書記員劉依
判決日期
202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