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市蒙拓農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李平買賣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內0702執2116號
判決日期:2021-01-04
法院: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呼倫貝爾市蒙拓農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李平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執行人依據生效的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內0702民初1094號民事判決書向本院申請執行,要求被執行人給付貨款80000元及利息(按銀行同期存款年利率2.1%的4倍計算,自2017年12月31日起計算至貨款償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費1045.37元。執行費1116元由被執行人負擔。
本案在執行過程中,2020年11月11日、12月8日通過“總對總”網絡查控平臺對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工商、車輛、支付寶、財付通、網銀在線進行了查詢,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2020年11月17日通過傳統查控方式對被執行人的房產、不動產、土地、收益類保險、社會保障金、住房公積金進行了查詢,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2020年11月10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被執行人未報告財產。2020年11月17日對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本案執行到位金額為0元。經終本約談,申請執行人同意終結本次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包永斌
審判員梁烏力吉
審判員陳偉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書記員呂白
判決日期
2021-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