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縣聯文建筑材料加工經營部、沂水城投天元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魯1323執保473號
判決日期:2021-01-03
法院:沂水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于2020年12月8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沂水城投天元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臨沂沂水支行,賬號:3700××××6666),保全價值300萬元。申請人以訴前財產保全責任保險保單一份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沂水城投天元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臨沂沂水支行,賬號:3700××××6666),銀行存款凍結期限為一年,保全價值300萬元。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張寶國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法官助理韓紀成
書記員程繪曉
判決日期
2021-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