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江燕、雷長姣等與周義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鄂0527民初1114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0-12-31
法院:湖北省秭歸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譚江燕、雷長姣與被告周義、中國太平洋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秭歸支公司、湖北瀚泰工程有限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7日立案。原告譚江燕、雷長姣于2020年12月14日以與被告周義、中國太平洋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秭歸支公司達成了賠償協(xié)議為由,向本院提出申請,申請撤回對被告周義、中國太平洋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秭歸支公司的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不準許譚江燕、雷長姣撤回對周義、中國太平洋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秭歸支公司的起訴
合議庭
審判長張國
人民陪審員韓慶沅
人民陪審員杜輝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書記員潘媛媛
判決日期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