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偉與何紹澤、中新強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蘇0321民初8953號
判決日期:2020-12-31
法院:江蘇省豐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趙偉與被告何紹澤、中新強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豐縣宇寶置業有限公司,第三人陸正樓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0日立案,該案系上級法院發回重審案件,原審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現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本院于2020年12月1日向原告趙偉下達訴訟費補交通知書,告知其在收到后七日內向本院交納案件受理費1630元,逾期不交納,將依法按撤訴處理。原告趙偉在收到后無正當理由未按期足額補交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本案按原告趙偉撤回起訴處理。
已收取的案件受理費1630元,減半收取計815元
合議庭
審判長鄭亮
人民陪審員王劉景
人民陪審員秦憲忠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劉瀟涵
書記員車路平
判決日期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