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夢凡、深圳市建僑設計院有限公司勞動爭議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粵0304執30128號
判決日期:2020-12-30
法院: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韓夢凡與被執行人深圳市建僑設計院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一案中,深圳市福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深福勞人仲案【2020】2478號仲裁裁決文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由于被執行人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內容,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請求強制被執行人償付8701.28元及利息等,本院于2020年9月23日依法立案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執行過程中,本院通過全國法院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深圳法院鷹眼查控系統及其它方式查詢,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其它可供執行的財產。本院已將上述查證情況書面告知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人對此并無異議,并亦未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內向本院提交其它可供執行的線索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本裁定書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執行長翁守成
執行員柯冬惠
執行員陳添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書記員林海雁
判決日期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