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明模與陜西皇都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余大兵,中新強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陜0112民初3324號
判決日期:2020-12-30
法院: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江明模與被告中新強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陜西皇都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余大兵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原告于2020年9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江明模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2300元(原告已預交),本院退還原告1150元,剩余1150元由原告承擔
合議庭
審判員宋愛玲
二0二0年九月七日
書記員郝娜
判決日期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