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德居志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四川渝瑞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非訴財產保全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新0109財保348號
判決日期:2020-12-29
法院:烏魯木齊市米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新疆德居志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四川渝瑞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銀行賬戶內的存款6000000元。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出具保單保函為申請人新疆德居志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訴前財產保全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四川渝瑞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八里莊支行賬號為×××賬戶內的存款6000000元。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新疆德居志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負擔。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阿依夏古麗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書記員熱孜萬古麗
判決日期
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