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富吉醫療設備供應鏈服務有限公司與西安市高陵區醫院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陜0117民初1189號
判決日期:2020-12-28
法院: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陜西富吉醫療設備供應鏈服務有限公司訴被申請人西安市高陵區醫院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陜西富吉醫療設備供應鏈服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西安市高陵區醫院名下銀行存款或其他財產進行保全。申請人以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保函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凍結被申請人西安市高陵區醫院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427402元。
二、查封或扣押被申請人西安市高陵區醫院價值相當于427402元的其他財產。
采取以上凍結、查封、扣押強制措施,應在申請人保全的427402元的范圍內。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張高陵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書記員王浩
判決日期
20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