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毅、深圳市新城市規劃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勞動爭議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粵0307執16901號
判決日期:2020-12-25
法院: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羅毅與被執行人深圳市新城市規劃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粵03民終12600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由于被執行人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內容,申請執行人于2020年9月11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請求責令被執行人償付:1、支付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7月10日期間的工資差額166793.32元;2、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102565.8元;3、支付2018年年終獎160000元;4、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4、承擔本案執行費。本院于2020年9月11日依法受理并執行。經本院核算,本案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計算至2020年9月29日為3306元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在執行過程中,本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被執行人財產報告書》后,被執行人未主動履行,故本院依法扣劃439054.12元并將432665.12元劃付申請執行人賬戶,執行費6389元扣繳至深圳市財政局。隨后,申請執行人向本院出具收據確認收到上述執行款432665.12元,并由向本院申請結案并申請解除對被執行人名下采取的全部強制執行措施。本案已經執行完畢
判決結果
一、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粵03民終12600號民事判決書已經全部執行完畢,本案予以結案;
二、解除對被執行人深圳市新城市規劃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價值439054.12元財產的查封、凍結、扣押。
本裁定書送達后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長張薇煒
審判員葉小麗
審判員林俊燕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一日
書記員伍仕松
判決日期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