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紅燕、湯陰東方環宇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豫05民終4525號
判決日期:2020-12-25
法院:河南省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邱紅燕與被上訴人湯陰東方環宇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原審第三人云南水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糾紛一案,不服河南省湯陰縣人民法院(2020)豫0523民初192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審理過程中,上訴人邱紅燕于2020年12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回上訴的申請
判決結果
準許上訴人邱紅燕撤回上訴。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二審案件受理費100元,減半收取50元,由上訴人邱紅燕負擔。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裴紅衛
審判員李自強
審判員張建斌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書記員王蒙蒙
判決日期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