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申達電梯有限公司與安徽鴻祥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皖0104民初11354號
判決日期:2020-12-25
法院: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申達電梯有限公司與被告安徽祥翔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案,原告安徽申達電梯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以雙方已和解為由,向本院申請撤回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經審查,原告安徽申達電梯有限公司的申請系其真實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準許
判決結果
準予原告安徽申達電梯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1516元,減半收取計758元,由原告安徽申達電梯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李中明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書記員王勇梅
判決日期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