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科友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易緣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浙05執105號
判決日期:2020-12-24
法院:浙江省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湖州科友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浙江易緣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案,湖州仲裁委員會作出的湖仲(2020)裁字第26號裁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因被執行人未履行裁決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院于2020年10月28日立案執行,申請執行標的金額為97523元及相應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在執行過程中,就未履行債務,雙方當事人經協商,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一、根據湖仲(2020)裁字第26號裁決書,被執行人尚欠申請執行人97523元,分二期履行:第一期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付清50000元,第二期于2020年12月31日前結清47523元。二、被執行人支付本案執行費1362.85元。三、如被執行人不履行本協議,由申請執行人申請恢復執行
判決結果
終結(2020)浙05執105號案件的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長王一輝
審判員周歷
審判員方勇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書記員黃麟娟
判決日期
202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