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縣寶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平邑縣白彥鎮下河農村社區居民委員會執行案由(2011版)執行實施類執行通知書
案號:(2020)魯1326執1196號
判決日期:2020-12-21
法院:平邑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于2020年4月27日立案執行的(2020)魯1326執1196號申請執行人平邑縣寶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平邑縣白彥鎮下河農村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依據(2020)魯1326民初878號民事判決書,平邑縣白彥鎮下河農村社區居民委員會應支付給平邑縣寶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434899.12元及利息。因被執行人執行完畢,申請執行人同意結案,故被執行人已履行完本案的執行內容,現本案已全部執行完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判決日期
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