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合明與張金柱、河南天盈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豫0725民初2544號
判決日期:2020-12-17
法院:河南省原陽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裴合明與被告張金柱、河南天盈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幸福美麗鄉村建設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1日立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請求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388170元;2、訴訟費由被告承擔。原告裴合明于2020年12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裴合明撤回起訴。
本案受理費3561.27元由原告裴合明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李春利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書記員單晴
判決日期
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