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順送變電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與和諧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川0193民初10170號
判決日期:2020-12-17
法院: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四川宏順送變電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告和諧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7日立案。2020年10月12日,原告四川宏順送變電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本案按原告四川宏順送變電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撤訴處理。
案件受理費513元,由原告四川宏順送變電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方嘉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書記員王雄
判決日期
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