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刈、廣西臨桂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桂0304執1278號之二
判決日期:2020-12-16
法院:桂林市象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2019)桂0304民初1534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責令被執行人履行判決書確定義務,但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本院查明被執行人有財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查封被執行人劉刈名下車牌號為粵B×××××現代勝達汽車一輛,查封期限兩年;
查封被執行人劉刈名下車牌號為桂C×××××金杯汽車一輛,查封期限兩年;
上述財產在查封期間可以使用,但未經本院許可不能買賣、贈與、抵押、損毀、轉移。
本裁定書送達后立即執行
合議庭
審判長錢越
審判員蘇敏
審判員陸凱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
書記員陳喻婕
判決日期
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