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五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廣東通宇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粵2071民初29181號之二
判決日期:2020-12-15
法院: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解除保全申請人深圳市五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廣東通宇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18日作出(2019)粵2071民初29181號民事裁定,凍結被申請人廣東通宇通訊股份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6922716.41元。解除保全申請人深圳市五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6日向本院申請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解除本院(2019)粵2071民初29181號民事裁定對被申請人廣東通宇通訊股份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XXXX元的凍結(詳見協助解除凍結存款通知書)。
本裁定書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溫泳梅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書記員吳巧漩
判決日期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