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廣亮、楊建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皖13民終3180號
判決日期:2020-12-15
法院:安徽省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朱廣亮因與被上訴人楊建學、陳中文、河南澤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蕭縣教育體育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安徽省蕭縣人民法院(2020)皖1322民初2798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20年9月8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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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撤銷安徽省蕭縣人民法院(2020)皖1322民初2798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fā)回安徽省蕭縣人民法院重審。
上訴人朱廣亮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4674元予以退回
合議庭
審判長王磊
審判員姚強
審判員趙路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法官助理崔玉鳳
書記員王思嫚
判決日期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