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沭陽綠苑花卉景觀工程有限公司與張貴樓、張敏紅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蘇1322民初14758號
判決日期:2020-12-14
法院:江蘇省沭陽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江蘇沭陽綠苑花卉景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苑公司)因與被申請人張貴樓、張敏紅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于2019年10月16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查封被告張貴樓、張敏紅名下的萬順帝景天成小區26幢B1別墅一套、沭陽月星家居國際廣場3-1061、3-1062、3-1038、3-1039號房屋四間,查封被申請人張貴樓名下的蘇A×××××奔馳轎車一輛、魯M×××××豐田商務車一輛,保全總價值為6000000元。綠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呂兆才為此次保全,提供了如下財產進行擔保:房屋所有權證號為沭陽縣房權證沭城字第××號的沭陽縣城市花園6幢2單元1302室房屋;不動產權證號分別為蘇(2017)沭陽縣不動產權第0014807、0014808、0014809號的沭陽縣建陵商都10幢K307、308、309室房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查封被申請人張貴樓、張敏紅名下的萬順帝景天成小區26幢B1別墅房屋一套、沭陽月星家居國際廣場3-1061、3-1062、3-1038、3-1039號房屋四間,期限為三年;
二、查封被申請人張貴樓名下的蘇A×××××奔馳轎車一輛、魯M×××××豐田商務車一輛,期限為兩年;
三、查封呂兆才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號為沭陽縣房權證沭城字第××號的沭陽縣城市花園6幢2單元1302室房屋,期限為三年;
四、查封呂兆才、胡方笑名下的不動產權證號分別為蘇(2017)沭陽縣不動產權第0014807、0014808、0014809號的沭陽縣建陵商都10幢K307、308、309室房屋,期限為三年。
上述財產需要續行保全的,應當在保全期限屆滿七日前內向本院提出續行保全的書面申請,逾期將承擔失權的法律后果;履行義務后可以申請解除保全。
查封期間由財產所有人保管,未經本院許可,不得出售、轉讓、毀損、滅失、設定擔保物權。
本裁定書送達后立即生效。輪候保全的,本裁定自在先保全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自動發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劉玉兵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李嘉敏
書記員張瀏佳
判決日期
20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