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大地園林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海濤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管轄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皖12民轄終176號
判決日期:2020-12-13
法院: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安徽省大地園林股份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合肥海濤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安徽省阜南縣人民法院(2020)皖1225民初4735號之一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安徽省大地園林股份有限公司上訴稱,合肥海濤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以《機械租賃合同》、《勞務分包合同》提起本案訴訟,故本案不屬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不應適用專屬管轄。上述兩份合同中均約定由其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本案應由合肥市高新區人民法院管轄。請求本院撤銷一審裁定,將本案移送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
判決結果
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郭陽
審判員孫榮
審判員孟樂群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法官助理李淑丹
書記員周曉萌
判決日期
2020-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