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成都宏盛百世投資有限公司其他案由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川0105執4790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0-12-11
法院: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與成都宏盛百世投資有限公司訴訟、仲裁、人民調解代理合同糾紛一案,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2019)川0105民初16467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本院已立案執行,案件執行標的1727200元,執行費19672元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執行中查明,因被執行人成都宏盛百世投資有限公司在中國人民解放軍西部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有應收款,本院已向中國人民解放軍西部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送達了扣劃應收款的執行裁定書與協助執行通知書,但該筆應收款暫未達到支付條件。此外,本院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現場調查等方式均未查找到且申請執行人也未能提供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其他財產,本案暫無執行條件。經申請執行人同意,本案依法應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據此
判決結果
一、終結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2019)川0105民初16467號民事判決書的本次執行程序;
二、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被執行人負有繼續履行債務的義務。如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或有執行條件時,申請執行人可隨時要求恢復執行,申請恢復執行不受執行期限的限制,但應當向本院提交有關被執行人財產狀況的證據或提交被執行人財產線索。
本裁定一經送達即具有法律效力
合議庭
執行員楊可心
執行員李靖
執行員呂琨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書記員羅蘭
判決日期
20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