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瑞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舍支行、紹興縣明博汽車配件有限公司破產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浙0603破申80號
判決日期:2020-12-08
法院: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2015年5月11日,申請人浙江紹興瑞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舍支行以被申請人紹興縣明博汽車配件有限公司未履行(2014)紹柯商初字第1998號民事判決為由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本院查明被執行人紹興縣明博汽車配件有限公司名下資產已不足清償其債務。經申請人浙江紹興瑞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舍支行同意及申請,本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五百一十三條的規定,于2020年10月14日啟動破產程序,后因用其他方式無法向被申請人送達相關法律文書,本院依法向被申請人公告進行送達,公告期滿后被申請人亦未在異議期間向本院提出異議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查明,紹興縣明博汽車配件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24日注冊成立,住所地為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街道××村,注冊資本500萬元,經營范圍為生產、加工、批發、零售:汽車配件、五金機械。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判決結果
受理浙江紹興瑞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舍支行對紹興縣明博汽車配件有限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朱建軍
審判員王萍
審判員曹瀅鈺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
書記員周杉杉
判決日期
20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