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希可爾世紀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與云南科技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追償權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京02民終11435號
判決日期:2020-12-08
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北京希可爾世紀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希可爾公司)因與被上訴人云南科技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云南科技出版社),原審被告合肥易滿分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滿分公司)追償權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2019)京0106民初38517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20年11月25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經審理查明,工商登記信息顯示易滿分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已注銷。一審法院于2020年3月19日作出本案一審判決
判決結果
一、撤銷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2019)京0106民初38517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回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重審。
上訴人北京希可爾世紀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5800元予以退回
合議庭
審判長李衛東
審判員邢軍
審判員錢麗紅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付天緣
書記員宋雨琦
判決日期
20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