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兵器工業北方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光太路橋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冀0828民初5361號
判決日期:2020-12-03
法院: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中國兵器工業北方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河北光太路橋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中國兵器工業北方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河北光太路橋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在交通銀行(賬戶:13×××27)的存款限額凍結人民幣2250000.00元。申請人已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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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對被申請人河北光太路橋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在交通銀行(賬戶:13×××27)的存款限額凍結人民幣2250000.00元。查封期限為本裁定送達之日起一年。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王文敏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書記員吳香雨
判決日期
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