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德松與張磊、四川省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川0104民初11933號
判決日期:2020-12-02
法院: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黃德松與被告張磊、四川省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四川省天宇盛通勞務有限公司、四川省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7日立案。原告黃德松于2020年11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黃德松撤訴。
案件受理費4384元,減半收取計2192元,由原告黃德松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葉紅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
書記員高若梅
判決日期
20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