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興恒信鋼管租賃站、華煜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浙0523財保191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0-12-01
法院:安吉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暫無數據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于2020年11月3日作出的(2020)浙0523財保191號財產保全的裁定,依法凍結了被申請人華煜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名下的銀行賬號。現申請人長興恒信鋼管租賃站于2020年11月12日向本院申請解除對被申請人華煜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財產保全
判決結果
解除對被申請人華煜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名下湖州銀行賬號(800009713050839)的查封。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員黃銀霞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書記員何妍妍
判決日期
20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