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金陽雙富建筑設備租賃站、貴定縣盛華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黔0115民初2447號
判決日期:2020-11-30
法院:貴州省貴陽市觀山湖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貴陽金陽雙富建筑設備租賃站與被申請人貴定縣盛華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貴陽金陽雙富建筑設備租賃站于2020年4月24日向本院提出訴訟保全的申請,請求凍結被申請人貴定縣盛華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銀行存款3085178.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并已由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貴陽中心支公司提供了相應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貴定縣盛華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銀行存款3085178.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
本裁定書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張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書記員譚艷
判決日期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