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與席文太、席文明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豫0191民初4292號
判決日期:2020-11-30
法院:河南省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訴被告席文太、席文明、黃玲、河南愛樂之聲樂器銷售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訴訟財產保全,請求法院依法凍結被告席文太、席文明、黃玲、河南愛樂之聲樂器銷售有限公司銀行存款3272094.84元或查封、扣押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并由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文化路支行為原告的訴訟保全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告席文太、席文明、黃玲、河南愛樂之聲樂器銷售有限公司銀行存款3272094.84元或查封、扣押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靳四梅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
書記員陳家豪
判決日期
2020-11-30